本文来源:涛哥说税原创文章,作者涛哥
当我看到这个案例的时候,被36亿给惊到了,不禁感叹一句“这也太敢了......”
整个案件还没有做最终的判决,只是先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票,你觉得它会受到哪些惩罚?会不会坐牢?都知道,虚开发票罚款是少不了的,但是构成犯罪的,要坐几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1万元/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000元,有期徒刑为六个月;刑期计算:虚开的税款数额每增加3 000元或实际被骗取的税款数额每增加1 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不满1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不满5000元的,情节严重的,可以6个月有期徒刑,量刑为拘役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10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万元的,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税款每增加6 000元或实际被骗取的税款数额每增加3 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50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30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税款每增加1万元或实际被骗取的税款数额每增加5 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所以,虚开36亿金额的发票,它的税额有多少可想而知~~~~~~~那么,虚开发票都有哪些的具体的行为,或者都有哪些情况呢?(1)没有实际的业务,根本不存在购销关系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发票;(2)有真实的业务,但是为谋取私利,逃税,而为他人、为自已、让他人为自己、或者介绍他人开具数量和金额不真实的发票;如果是提前或滞后开票,虽然违法不实开具,但,仍不是本罪意义上的虚开,所以,不能按照此罪进行处理。企业明知他人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即使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了应税劳务但为其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者接受应税劳务的情况下为自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即使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却为自己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没有货物购销、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的单位,让他人为自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多开数量和金额。沟通联系、牵线搭桥的行为,以赚取中间费用谋取利益。如果企业让你虚开发票怎么办?还有善意取得虚开发票会不会受罚?会计人如何避免虚开发票?当公司让你虚开发票的时候,第一,作为会计人你要拒绝,哪怕丢了这份工作,90后会计被抓是值得我们一直警惕的,不做替罪羔羊。应当首先对已抵扣的虚开发票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不论取得的虚开发票属于善意行为还是恶意行为,只要被证实供应方纳税人属于虚开增值税发票,其对应发票的进项税额一律不允许作进项抵扣。善意取得虚开发票和恶意取得虚开发票,在具体处罚上是有本质区别的。应该是会酌情的。②关于公司业务的发票,不能只有发票作为凭证的支撑,还有银行付款凭证,合同协议书等等,这样才能保证其真实有效性。虚开发票就像在刀尖上行走,一不小心就栽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