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姿势】企业需关注那几个税收点,注销时才能顺利完成?
前几天,汤姆猫参加了以前老同学的聚会,交谈甚欢,有些依旧在打工,有些创业正酣……其中,老李同学几年前下海经商,不知是多读了创业者的激情故事,还是小看了硝烟四起的商战场,总之,老板当不下去了。
当初注册公司,也没找机构,更没托关系,工商、税务、银行各处跑,没什么经验,往返三四个月,公司也算是办下来了。
如今,出于种种原因,不想干了,老李自以为注销公司和注册公司一样“省心”。自己摸索着走了几个月流程,一直卡在税务那块动不了啦,老李很是无奈。
实际情况是,无论你是自己亲身经历过注销公司还是听过注销相关知识,相信都是一个字:难,两个字:复杂,三个字:烦死了,四个字:不注销了。
的确,在这个宽进严出的制度下,一家企业如果想“赴死”,会有N种方法让它“死不成”外加“生不如死”。这“生不如死”的方式中,税务注销绝对是“最难死”的。
接下来,就由本猫带大家来看看各种“死法”:
01
账面存货要交税
A公司一般纳税人,零售企业,7月1日不想经营了,准备注销。资产负债表上还有100万元(不含税)的存货,市场价(不含税)为110万元。
企业终止生产经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如果尚有未出售的存货,则会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作为利润的分配。同时,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为视同销售行为。
关于“视同销售”,可以参照之前公众号文章“视同销售?进项转出?还在傻傻分不清楚?”
肯定是按照110万元确认销项税额,所以注销时需要缴纳增值税110万元*17%=18.7万元。
同时,按照存货利润的25%缴纳企业所得税,注销时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110-100)万元*25%=2.5万元。
如果账面存在固定资产等,同样要视同已经销售了,按照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方式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02
个税是一个很大的关注点
B公司经营数年,成立时缴纳资本金200万元,第二天就抽逃了,账面一直计入“其他应收款”,当然,里面怎么回事大家都心知肚明。
财税[2003]158号,“二、关于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长期不还的处理问题: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因此,B公司需要补缴个税200万元*20%=40万元;非常吓人,但是没有办法,这就是执行标准。
所以,公司要注销前一定要好好检查一下其他应收款,这是税务必查项目。
同样的,其他应收款如果包含其他个人或者企业的借款,也会被视为民间借贷,核定利息后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03
应付款项很令人头疼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势必会产生很多应付款项。实际业务中,有些应付款项未必实打实需要支付。于是,在企业注销时,没有支付的应付款项,均被定义为收入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C公司截至2017年5月,账面应付款项(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10万元,准备进行注销。需要补缴增值税10万元*17%=1.7万元,补缴企业所得税10万元*25%=2.5万元。
04
印花税注销时成了必查项
平时,很多人对于印花税缺乏足够的重视,可是注销的时候必然被检查。 地税会对企业成立几年来涉税业务均进行印花税审核,实收资本、资本公积、账簿、购销合同等都是检查重点。
说到这里,本猫心里也是极度无奈的,以上仅仅是列举了注销时凤毛麟角的涉税事项,已经让人深深感觉被剥皮了。但是,反过来说,只要我们在经营时候,能够多多把控风险,合理、合规、合法的进行账务处理,那么,又何来注销时的烦恼呢?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经营不合规,注销都是泪!
请让本猫一个人,不对,一个猫到角落里想静静吧。
答:不是的。营业收入里不含营业外收入的,是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答:不是的,增资的是选择资本增值额申报,鉴于纳税人是7月收到增资款,则是在次年1--3月内申报资本增值额的印花税的。
我有一家代开专票申请表的,提交成功,现在怎么查询不到了,怎么回事呢?
答:现在登录国税电子税局---申报界面--用户中心---申请类--找到代开发票申请---进去看看已经申请的状态栏里是否有已经申请的表格,如果没有则是纳税人没有保存并提交,所以需要重新填写申请表保存提交。
.请问一下,我开出的专票,有点问题,对方跨月退回,对方未做抵扣,这月开红票是否要做红字信息表吗?
答:对方未认证抵扣,但发票退回隔月了,则需要销售方填开上传信息表,然后开具红字负数发票的,然后开具正确的。
答:根据会计准则,周转材料归属于存货科目进行申报,属于流动资产。
更多苏州代理记账和财税问题请关注苏州财猫云http://www.cmclouds.com/inf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