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类小规模纳税人都可以自开专票噢,再也不用跑税务局啦!
01
住宿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6〕69号公告)规定:自2016年11月4日起,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住宿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主管国税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02
鉴证咨询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鉴证咨询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7〕4号公告)指出:自2017年3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鉴证咨询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提供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咨询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主管国税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03
建筑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7〕11号公告)指出:自2017年6月1日起,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建筑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自开发票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
04
工业 / 信息传输业 / 软件业 / 信息技术服务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7〕45号公告)指出:自2018年2月1日起,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工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
由此可见,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票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工业、信息传输业、软件业、信息技术服务业。
二是月销售额过3万或者季销售额超过9万。
温馨提示
试点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仍须向地税机关申请代开,不能自行开具。当然,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自行开具即可,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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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整理: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