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误区】收到的合同违约金收入需要缴纳增值税么?
有会计说,这一笔直接走了“营业外收入”,就不缴纳增值税了;也有会计说,应该属于价外费用,要缴纳增值税。大家说的都没有错,只有站的角度不同而已,下面小编就两个方面和大家聊聊违约金收入吧!
01
合同未履行
比如:
1)销售方不能按期交货、合同取消了,造成的违约,购货方收到违约金;
2)购货方违约了,签订完合同后不要货了,销售方收到违约金。
因未实际发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服务等经营活动,不涉及流转税问题,不需要缴纳增值税。而违约金应当作为“营业外收入”,并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02
合同已履行
因购货方违约而付给销售方的违约金,则该违约金应属于价外费用,要随同价款一起计征增值税,同时销售方收到的违约金应出具发票。
签订购销合同的双方是因为销售方质量问题造成违约了,支付的违约金,就属于销售折让的范畴。关于销售折让的财税处理方法,可以参考我们之前的推文。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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